一、认证基本条件
1)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证明(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、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等);
2)适用时,应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;
3)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。
二、认证服务程序
1)资料准备
建立并运行文件化体系,填写认证申请书、合同,准备相应的认证资料。
2)提交申请
提交认证申请书、合同及相关申请资料,机构进行申请评审。
3)审核策划
机构进行审核策划,与受审核方确定现场审核时间和审核组。
4)现场审核
审核组根据确认的审核时间达到受审核方,实施现场审核。
5)不符合整改
现场审核时,如存在不符合项,受审核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,并提交审核组验证。
6)认证决定
机构对审核组提交的审核案卷进行审议评定,做出认证决定。
7)颁发证书
机构做出准许注册的认证决定后,予以颁发认证证书。
8)监督年审
通常情况下,获证组织应根据相应的认证要求,定期接受监督审核,以维持证书有效性。
9)到期再认证
获证组织在证书到期后,需接受再认证审核,并换发认证证书。